国民技术制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升重大投资决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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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担任,其他委员由相关人员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

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及对相关事项实施进行检查。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召开一次,主席或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特殊情况不受通知时限限制。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战略委员会工作内容,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本规则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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