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9日,朝阳科技发布《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激励计划自2025年8月开始推进,经过多轮会议审议和公示等程序,于2025年10月1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有两个原因:一是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2024 - 2025年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5%,未达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拟回购注销80名激励对象的87.04万股;二是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且未解除限售的5.7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92.74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5.21元/股,公司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相关事由、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并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