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拟募资不超33亿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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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订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对象不超35名,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3亿元,用于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拟投入22亿元)、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拟投入4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贷款(拟投入7亿元)。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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