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蔚蓝锂芯发布《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蔚蓝锂芯为依法设立且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对象为208名核心管理人员和重要骨干人员,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531.10万份,约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6%。
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部分程序,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实施。后续公司还需进行激励对象公示、审核,股东会表决等程序,本次激励计划尚待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