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8日,菲沃泰发布《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为依法设立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
2026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形式,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900万份,约占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3,547.2356万股的2.68%,不设置预留权益。
激励计划尚需依照规定履行其他审议、公示程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