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明确委托理财审批权限,保障资金安全与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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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委托理财,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资金应为闲置自有、募集及超募资金(超募等仅用于现金管理),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公司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审批权限方面,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委托理财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未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占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

日常管理由财经中心负责,包括编制计划、投资期间管理等。风险控制上,理财前需详细了解产品情况并评估,出现异常及时报备。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可检查并发表意见。公司还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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