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建立年报信息披露差错问责机制,提升信息质量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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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0日,厦门钨业发布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公告。

该制度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建立并规范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机制,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而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属技术中心、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公司董秘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上报董事会批准。当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未按规程办事、沟通汇报不及时等情形,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若情节恶劣、打击报复调查人等情形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主动纠正挽回损失等情形则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听取其意见。

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对于公司董事等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范围事件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此外,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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