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9日,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1月13日公告相关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1月28日下午14:30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间段及9:15 - 15:00。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21人,代表股份数为12,743,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23%。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会审议5项议案,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需回避。实际无新增临时议案,与通知内容一致。
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442%,反对7,101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未出席,无需回避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