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两募投项目再次延期,部分产线迁回芜湖优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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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飞龙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公司将两大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延期,并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

据悉,飞龙股份此前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407.41万股,发行价格10.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7.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7.69亿元。该笔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进行规范管理。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承诺投资2.86亿元,累计投入2.03亿元,投入占比71.13%;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承诺投资2.71亿元,累计投入1.8亿元,投入占比66.4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投资2.11亿元,已全额投入完毕。此外,公司此前已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2025年10月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告显示,本次涉及再次延期的两个募投项目此前已完成一次延期,原定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此次将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首次调整后日期

本次调整后日期

1

河南飞龙(芜湖)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6月30日

2

郑州飞龙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6月30日

对于再次延期的原因,飞龙股份表示,一方面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持续优化,下游价格竞争加剧导致产业链盈利空间阶段性调整,公司为保障项目投资回报率,科学适配投资节奏;另一方面,两个项目核心涉及多条定制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公司基于下游市场需求及订单规划采取分阶段投产模式,合理控制成本,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综合考量市场环境与项目实际进展,公司决定延长项目建设周期。

除项目延期外,公司同步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告披露,公司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芜湖飞龙”)将终止与重庆飞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飞龙”)的《产线设备租赁协议》,将原租赁给重庆飞龙使用的一条电子水泵精益装配线迁回芜湖飞龙,该产线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空路318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36号。

飞龙股份解释,此次地点变更旨在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构建系统化、规模化产业链体系,发挥集中管理优势,同时该产线在重庆运营期间综合生产成本高于芜湖地区,迁回后可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协同效应,契合业务发展导向。

责编: 邓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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