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发布数字经济发展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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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乌兰察布市数字经济发展支持政策》,提出支持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支持数字产业加快发展、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强化数字经济人才支撑、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以下是该政策的部分内容:

支持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

保障数据中心项目用能与用地。对于落地集宁大数据产业园的面向全国提供算力服务的数据中心企业,支持申报国家、自治区能耗单列指标,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支持数字产业加快发展

支持壮大数字装备制造产业。支持半导体、通信设备、人工智能、信息安全、无人机、传感器、计算机、光电、电子专用装备、新型显示设备、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研发制造及关键电子材料、零部件等数字装备制造企业发展,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在10%以上的,按照主营收入增量部分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数字装备制造发展导向,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税收产出不低于30万元/亩的用地类自建项目,从项目建成之日起连续三年达产达效,按实际生产线设备购置费用总额的10%给予分三年期的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200万元(其中:第一年补助40%,第二年补助30%,第三年补助30%)。

鼓励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做大做优。对我市首次进入全国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补。培育引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支持软件产品研发及应用解决方案,网络安全产品研发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运维、检测认证和安全培训,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服务、软件运营服务等企业发展。对首次通过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4级、5级认证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标准、云服务标准符合评估一级、二级、三级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3级、4级、5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

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发展

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对认定为自治区级以上的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对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典型应用场景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奖补。

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支持数字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2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绩效评价为优秀的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支持;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支持,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的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支持。支持建设各类创新平台,支持厅市共建创新平台。对各类创新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择优支持,并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予以配套资金支持。

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设立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引导吸纳企业、个人等社会资本出资参与设立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支持我市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化发展。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在数字经济领域,对自治区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校对/刘沁宇)

责编: 刘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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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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