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号文”:2025年底前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率先破千亿元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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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1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印发《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一号文”),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营收超百亿元制造业企业不少于25家,产值超千亿元制造产业集群不少于7个,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50%。其中有:

坚持以大产业重塑体系结构,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能级提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打造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材料等产业新立柱,2025年底前新能源、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率先突破千亿元规模。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图谱3.0版本,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产业集群、一专项基金、一产业技术中心、一科技创新团队”的发展支撑体系,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不少于2000亿元。聚焦产业新风口,累计引进2—3个战略科学家团队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根据任务目标分期给予最高1.5亿元资助。

构建“大招商”工作格局。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招商工作市领导牵头走访对接不少于1个投资额50—100亿元以上项目,其余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镇街(园区)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对口协调部门主要领导牵头走访对接不少于1个投资额30亿元以上项目。大力实施“投资东莞”全球推广行动,2023年重点招引一批投资额30亿元以上项目。对在项目引进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的个人、团队或法人单位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加快构建“源头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建设“市重大科技项目库”,支持市重大科技项目加快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突出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建立“产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机制,协助“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链接市内外创新资源。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2023年认定30家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00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重点企业对标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转型升级,2023年认定不少于20个智能工厂(车间),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牵引带动不少于100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转型。引导数字化赋能中心向公共服务平台转型。2023年在智能手机、家具、模具等行业打造1—2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典型应用场景。加快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和工业软件推广应用,对基于核心操作系统开展产线信息化改造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助,对企业试点应用符合条件的国产工业软件,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坚持以大平台提升承载效能,提升产业空间综合效益

攻坚拓展连片产业空间。坚持将70%以上用地指标用于产业项目,推动用地规模向全市四大战略平台、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强化土地整备市场预期引导,制定全市统一的分片区、分类型土地整备补偿指导和结算标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范围内实行“土地整备—成片开发方案—征地报批”阶段“一次表决”,2023年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标准化产业片区土地整备5000亩,其中300亩以上连片土地不少于3片。

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健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2023年试点实施企业评价,逐步扩大覆盖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探索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计划,运用差别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政策,在空间资源、能耗指标、排放指标、人才住房、教育学位等资源要素,以及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等方面对优质企业给予倾斜。

坚持以大项目集聚增长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创新产业项目全链条服务机制。构建产业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投产—达产”全链条全生态服务体系。对投资额30亿元以上的在谈产业项目,由市领导牵头联系协调落地需求。实施“摘牌即动工”,支持产业项目“带方案出让”,2023年全市四大战略平台、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新增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比例达到30%。实施“完工即投产”,综合运用提前装饰装修、提前安装设备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验收提速。实施“投产早达效”,试点产业项目竣工后设置2—3年的“服务续航期”,保障产业项目顺利达产达效。

创新产业项目投资撬动机制。引导制造业企业扩大技改投资,单个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利润再投资等加大投资力度,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亿元奖励。创新产业项目财政支持方式,打破原有财政预算资金部门切块管理模式,聚焦投资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融资撬动等关键环节,强化财政资金放大效应。

坚持以大企业赋能产业生态,优化制造业企业发展梯队

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联动证券交易所、企业上市中介服务机构等优化企业上市服务机制,2023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和过会企业10家以上,实现上市企业总市值超过5000亿元。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省—市”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到2023年底全市国家级“小巨人”企业不少于13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2000家,累计培育认定各级制造业单项冠军50家以上。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培育高价值专利,到2023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9500家,瞪羚企业培育库规模达到400家。

支持制造业企业“个转企、分转子、小升规”。各镇街(园区)成立工作专班,为符合条件的优质市场主体提供登记变更业务“一站式”办理,2023年全市完成不少于1500家“个转企”“分转子”。建立“小升规”企业动态培育库,2023年推动1500家以上工业企业升规入库,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健全规上工业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加强对存在退库风险的企业纾困帮扶。

坚持以大环境厚植比较优势,营造湾区一流发展环境

扩大产业人才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实施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用3—4年增加100万名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到2025年底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超过150万。2023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0套,供给共有产权住房3000套,统筹各类学位10000个以上,专项保障产业人才安居和子女入学需求。加快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2023年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50家以上。(校对/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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