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1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亨通光电董事会于2026年11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崔巍的《关于提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本次提议回购的原因为崔巍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提议的回购股份核心内容如下: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途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告披露,提议人崔巍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崔巍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公告同时提示风险,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