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02日,赛微电子发布《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次案件起源于杨云春控股的非赛微电子体系商业主体与青岛国信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杨云春为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2025年12月31日,赛微电子获悉杨云春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并披露相关信息,此后多次披露进展公告。2026年6月25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纠纷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相关被告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分批偿还未偿还款项。
2026年9月1日,赛微电子收到杨云春通知,因丝路元鼎、丝路太初、丝路征和、丝路麟德未按协议约定足额分批偿还款项(期间已偿还18000万元),青岛国信已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40633.5292万元(实际执行标的金额以后续收到的执行文书及最终执行结果为准),杨云春等相关主体被列为被执行人。目前杨云春正与青岛国信保持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云春合计持有赛微电子154023719股股份,持股比例21.04%;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184347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2%,无其他被冻结或标记情形。
公告提示,截至披露日杨云春尚未收到相关执行文书;若无法及时清偿或达成和解协议,上述被冻结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进而导致杨云春持有公司权益发生变化。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赛微电子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