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5日,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规划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战略、盈利、现金流等多方面因素,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重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决策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
未来三年,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需满足上一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等条件,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所不同。股票股利分配需综合考虑多因素。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股东会表决,特殊情况需披露原因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因环境或自身变化调整时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规划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