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安克创新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告。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对经理层监督,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董事。主席和委员由董事会任免,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或不适合任职,自动失去资格;辞职需书面报告并经董事会批准,人数不足时应按规定补足。
其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等、拟定多元化政策、物色董事人选、评估董事表现及独立性等,还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与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
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通知提前三日发出,可现场或通讯方式举行,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通过。会议有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规则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