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拟98.37万元回购注销4.6万股限制性股票,优化股权激励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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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相关议案;2月28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等。12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确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等。

2026年6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按首次授予价格9.29元/股回购7名激励对象4.30万股,按预留授予价格8.68元/股回购1名激励对象0.3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是激励对象离职,符合《激励计划》规定。回购价格依据《激励计划》,且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调整回购数量或价格的事项。本次回购股份为限制性股票,共4.60万股,资金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1,265,000股减至411,219,000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有依据,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安排,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后续还需办理信息披露、股票注销登记、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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