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拟延长交易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至2027年6月23日,需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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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6月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9名董事均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符合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一是《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将届满,且交易已通过上交所审核但未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故拟将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7年6月23日,若获批复则延至交易完成日,该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二是《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样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6月23日,也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三是《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四是《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徐璐瑶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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