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范履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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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

制度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续聘。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兼任总经理等职务。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会议、保管相关文件、保密工作等。在履职过程中,需关注公司传闻、定期报告异常等情况,并及时处理。若履职受妨碍或发现公司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保障。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公司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六个月内完成新聘任。此外,公司将建立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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