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完善董高薪酬制度,激励与约束并重提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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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南亚新材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制度明确董事包括内部董事、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涵盖总经理等。确定薪酬标准遵循公平、激励、绩效三项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考核与分配等工作。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确定薪酬方案,若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而董高平均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

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支付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后发放。岗位变动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出现重大失误或违纪等情况会扣减或追回绩效薪酬。公司还可适时调整薪酬标准,实施股权激励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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