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5日,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其于2016年6月23日设立,2019年7月22日在上交所上市,目前依法有效存续。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法合规,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持有人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338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社会融资等,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103.60万元,融资资金与自有资金比例不超过1:1。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拟持有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30.00万股,约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0%。
公司已履行部分决策和审批程序,2026年6月4日,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征求员工意见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尚需召开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按规定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继续履行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