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5日,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4月29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分配方案显示,发放年度为2025年年度,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5,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7,500,00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6年6月12日。
分配实施办法方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登记在册并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公司股东厦门市法拉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扣税说明如下: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公司暂不扣缴,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纳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现2.07元。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现2.07元。其他机构投资者股东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现税前每股2.30元。
如有疑问可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92 - 6208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