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启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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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ST长方发布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一匡贸易有限公司通知,该债权人于3月2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4月28日,公司同意通过庭外重组化解债务危机,待条件成熟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5月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受理公司庭外重组申请,近日已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重组协调人。

为推动庭外重组及后续重整工作,重组协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申报主体为对公司(不含子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通过网址https://www.lawporter.com,按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并获取《债权申报指引》后申报债权,申报时需说明债权相关情况并提供证据材料。

债权申报联系人是武律师,联系电话18025392065,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30至12:00、14:00至17:30,工作邮箱cfjtcz@163.com。此外,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的重新有效确认,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重组阶段债权申报继续有效,附利息债权可补充申报利息至重整受理日。

公司表示,能否达成庭外重组方案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破产程序,将密切关注进展并依规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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