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2日,美湖股份发布《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5月7日发布通知公告。现场会议于5月22日下午14:50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许仲秋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57,201,4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8661%;网络投票股东共395人,代表股份15,413,3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447%。
会议就9项议案进行表决,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均以高比例同意票获得有效通过,如《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72,060,3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