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2日,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14点30分在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7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57,177,97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4.308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8名,代表股份4,861,76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376%。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