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鸿利智汇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4月29日发布召开通知。会议于5月20日14:30在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并结合网络投票。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含代理人)4人,持有及代表股份245,084,296股,占比34.6192%;网络投票股东103人,代表股份6,355,271股,占比0.8977%。
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51,041,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51,057,667股,占比99.8481%等,各议案均获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