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2025年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高票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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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0日,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刊登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于5月19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刚主持,同时开通网络投票。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3人,代表股份47,715,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15%。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规定。

会议对10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均获通过。关联方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

嘉源律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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