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5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已履行一系列批准和授权程序。2025年6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6月26日,公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7月14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月15日,公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价格为21.19元/股。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 = P0 - V(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1.19元/股调整为20.87元/股。
2026年5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议案。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议案要求,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