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京运通发布关于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显示,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有效期及额度内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该事项已在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尽管此类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财务部将跟踪项目进展,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也有权监督检查。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