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1日,瑞丰光电发布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5月27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5月26日届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等相关情形,且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945,914.86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为74,033,441.92元,满足行权条件。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部分差异,如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人,可解除限售数量为59.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0,182.2804万股的0.08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律师认为公司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满足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尚需履行相关手续及办理减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