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8日,瑞玛精密发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内容包括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募资总额除以发行价确定,不超发行前股本30%;采用简易程序向不超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均以现金认购;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限售期分6个月和18个月;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相关规定;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
董事会获授权办理发行具体事宜。本次事项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