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英诺激光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执业情况充分了解,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其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所受行政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不影响业务承接。2025年1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审核了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此后,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大华事务所沟通。2025年12月17日沟通审计目标等事项;2026年3月31日沟通审计进度等;4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议案;4月22日,就2025年度重点科目审计等情况进行沟通。
总体评价认为,大华事务所在审计中坚持独立原则,履行职责,表现出良好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