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6日,瀚川智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是《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陈雄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实控人蔡昌蔚、时任董事陈雄斌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无商业实质采购款占用公司资金,且未及时披露,被责令改正。二是《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收入核算、存货成本核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现金流量表列报不准确,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到期未归还等问题,对公司责令改正,对蔡昌蔚、何忠道出具警示函。三是《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章敏、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年3月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蔡昌蔚等12人通过信托持股变相参与,对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按要求整改,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