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6日,振华新材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原则包括合规透明、业绩绑定、公平合理、长远发展和风险共担。公司工资总额以上年度为基数,结合经济效益等情况编制年度预算。
薪酬管理方面,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相关制度及方案,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宜,薪酬委员会为核心执行机构。
董事薪酬方面,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中参与日常经营的按劳动合同和绩效考核确定报酬,不领董事津贴,未参与日常经营的不发津贴但报销履职费用。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用“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激励+中长期激励”模式,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
薪酬支付为税前金额,会扣除个人所得税等款项。必要时可根据公司经营等情况调整薪酬体系。同时,公司建立了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况追回相关薪酬。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生效,原《经营者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