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6日,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为38,404.9688万元。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在股份回购方面,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并按规定处理。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需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重要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公司还设置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需遵守关于董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此外,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等业务,相关费用由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通知可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公告指定符合条件的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在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方面,公司也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