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6日,长城汽车发布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公告。
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召开,由执行董事李红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网络投票。
于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发行股份8,557,872,265股,其中5,825,790,117股具投票权股份的股东或其委任代表出席会议,占全部已发行股本68.08%,符合法定人数,且无股东表决受限制。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普通决议案:一是审议及批准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A股同意比例99.55788%,H股同意比例40.78633%,普通股合计同意比例93.46984%;二是审议及批准公司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A股同意比例99.93746%,H股同意比例85.50370%,普通股合计同意比例98.44230%;三是审议及批准公司对银行业务进行授权,A股同意比例99.95233%,H股同意比例99.85592%,普通股合计同意比例99.9423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监票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会议,确认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