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3日,万隆光电发布《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称,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负责,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公司内控目标是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但因固有局限仅能提供合理保证,且未来内控有效性有风险。
评价结论显示,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均达100%,业务包括广电网络设备等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等,事项涉及组织结构等多方面,重点关注资金活动等领域。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并确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且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