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2日,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
该制度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强化责任意识与问责力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类人员。
责任追究是指相关人员失职等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时,公司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况。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出现重大差错时,由董事局秘书办公室会同财会管理中心、审计部收集资料、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局批准执行。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董事长、总经理等承担首要或主要责任。公司会对符合特定情形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还规定了从重、从轻或免于处罚的情形。
追究责任形式有行政和经济责任追究,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被追究者可申诉复议。半年度和季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