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提请股东会授权,拟不超3亿且不超净资产20%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待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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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瑞可达发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包括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35名;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6个月或18个月;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决议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具体事宜。

公司提示,本次授权事项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发行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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