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董事会成员(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薪酬制度遵循责权利统一、激励约束并重、长远发展原则,工资总额以去年实际水平为基础,结合多因素确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制度、考核指标等。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内部董事不领董事津贴,外部董事领津贴且可报销履职费用。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中长期激励经股东会批准实施。
薪酬方案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公司亏损时,需说明董事、高管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薪酬为税前金额,代扣相关费用后发放。基本薪酬月度发放,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按董事会方案执行。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不发年度绩效奖金。公司实行内部责任追究,因财务造假等需追回超额发放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