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论显示,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期内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浙江中欣氟材等多家子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均达100%,业务包括精细化工、基础化工及矿产资源开采。主要事项涉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公司建立规范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设置合理的职能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坚持人才发展战略;奉行“以人为本”理念,建立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完善治理结构;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形成积极价值观和团队精神。在资金活动、筹资、采购、销售等业务环节也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未发现重大漏洞,但内部审计工作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
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开展评价工作,确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此外,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