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6日,捷捷微电发布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袁秀国、刘志耕、万里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其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对独立性的要求。
捷捷微电独立董事经自查符合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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