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注销21000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限售期条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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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瑞芯微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13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注销其持有的21,00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2024年3月15日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比例30%;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2024年5月21日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30%。

经查验,公司未出现特定不利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出现相关不当情形。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4,402,090,888.24元,较2023年增长106.23%,较2024年增长40.36%;净利润为1,039,952,125.00元,较2023年增长670.99%,较2024年增长74.8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符合要求,100%满足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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