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04月修订)》公告。
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利用他人账户持有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且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在持股变动管理方面,买卖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存在特定情形时股份不得转让,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任职期间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
信息披露方面,计划转让需提前15日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公告。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相关方需共同遵守规定。董高人员应在特定时间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信息,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