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04月修订)》。
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披露信息质量。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临时报告方面,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明确各主体责任。指定刊载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此外,办法还对保密和处罚作出规定,相关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违反制度将受处罚。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