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力鼎光电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专职为公司服务并领薪的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管。董事兼任其他职务,按相应职务领薪,不重复领取。
薪酬分配结合行业水平等因素,向关键岗位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遵循岗位价值、市场适应、业绩挂钩等原则。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领固定津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50%。
现金薪酬按月发放,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若公司财务造假等,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高管违规造成损失,将减少或追回薪酬。
公司按规定为董事、高管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其他福利按公司制度执行。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