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4日,三利谱发布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需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