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称,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
评价结论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涉及锂电池、LED、金属物流等业务,以及信息披露、财务等事项,重点关注对外投资等风险领域。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开展评价工作,确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此外,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