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独立董事2025年履职尽责,助力公司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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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3日,维科技术发布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吴巧新在2025年严格按规定履职,任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具备独立性,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职务。

履职方面,出席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无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对议案充分审核,无反对和弃权。作为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履行职责。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深入公司现场调研。

重点关注事项上,认为2025年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合规、价格公允;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无被收购情形;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符合规定;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合理;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无会计政策等变更;聘任韩心戈为副总经理符合要求;董事及高管薪酬合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符合规定。

吴巧新表示2026年将继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建议,维护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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