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8日,江海股份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自身制度和评价办法,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论显示,在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自身及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报表的100%。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社会责任、生产管理、采购及付款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资金和投融资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控制、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公司还确定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