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明确章程细则,规范公司组织与运营,保障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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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4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由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0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4,178,195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宗旨是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以优取胜,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等许可项目,以及货物进出口等一般项目。

股份方面,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相应规定。公司股份依法转让,对董监高及大股东股份转让有限制。

股东和股东会层面,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都有详细规定,如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此外,公司对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党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关联交易、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等事项也制定了相应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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